服务热线:
13626783888
首页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体系认证
项目申报
商品防伪
维权打假
知产托管
行业资讯
关于我们
商标异议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 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