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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标印刷:浙江省首推商标印制智慧监管措施


案例:
2017
331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灵溪镇沪山路某印刷厂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厂地上有假冒商标图纸,但厂内经巡查未发现假冒商标印制行为,为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暂时离开。随后,该局立即采取行动,派遣一个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对印刷厂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厂房边角隐蔽处查获大量假冒泸州老窖酒标。
经查,该印刷厂未经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涉嫌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专项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假冒泸州老窖酒标9100张,每张印有12只酒标,共计109200只,印刷机2台,晒版机2台。由于涉案标识件数量较多,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该局当场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政府举措:
为提升基层站所商标印制行业的监管能力,及时掌握了解基层的监管动态。329日,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田军一行到苍南龙港调研指导商标印制互联网+智慧监管工作,市局副局长周星藏及苍南县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在听取汇报后,田军处长用四个有肯定苍南商标监管工作,规范整治有力度、智慧监管有思路、探索监管有机制、服务主体有情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商标印制互联网+智慧监管软件;
二是进一步督促商标印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进一步管理维护商标印制行业秩序。
据悉,商标印制互联网+智慧监管系统是依托手机APP或电脑终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功能,实现对商标印制经营单位动态监管,它有效解决了商标印制经营单位难监管、监管难的问题。截至目前,该系统使用用户252个,后续数量将不断增加,上传商标印制相关手续2000条。

相关法律: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违反国家有关注册商标、广告印刷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要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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